現有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陳碧珠申請繼承陳楚貞的不動產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經初步查驗,該不動產為陳楚貞和陳碧珠的夫妻共有財產,我機構擬對該不動產辦理非公證繼承登記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現對擬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事項進行公告,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中心,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我機構將予以登記。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普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事窗口(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)
聯系電話:0663-2921733
普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5年11月14日